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为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杈益,便利当事人申办存款 继承公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过户或者支付手续,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公证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办理 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通知
银监会、高检院、公安部、安全部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已于2020年3月17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期,对银行函证的推进,监管力度在加强,在前期发布了 财办会[2020]21号-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以及 财会[2020]12号-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两个文件后,近期财政部发布了题述推进函证规范、集约、数字化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