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柜面业务中的大额双线核实探讨

监管依据

当前就大额双线核实可以看到的监管依据都已经比较久远,个人找到的有以下几个文件:

  1. 银监发[2005]17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2. 沪银监通[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存款账户风险管理的补充通知

银监发[2005]17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第十二条规定:

沪银监通[2009]147号-关于加强企业存款账户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明确大额资金划出时必须与预留联系人双线确认。

不过该文件是面向在沪外资银行法人银行及外资银行上海分行的,不具有普适性。

沪银监通[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存款账户风险管理的补充通知》 中 第十一条规定

实务操作

因监管的文件要求并不是特别清楚,与客户两名联系人热线联系查证的具体金额标准,具体确认方式未做明确。故实务中,不同银行的处理方式不同,主要表现在,一是查证的金额标准,二是银行与客户的确认方式。

电话核实方式银行人员AB同时与客户C D拨打电话确认交易信息
银行人员A与客户C D确认后,银行人员B检查录音
银行人员A与客户C ,银行人员B与客户D拨打电话确认交易信息
不同的电话核实方式

同时,还有银行完全根据不同的金额设置不同的查证方式,如500万以下银行单人与客户单人进行查证,500万以上由银行双人与客户双人等。

结论

大额双线核实当前监管文件仍有规定,故各金融机构仍需执行,但因监管并未明确具体细节,具体执行的尺度及标准可由各家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如大家有见到其他监管规定,欢迎一起沟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